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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第二步-审计准备

(一)收集有关资料。根据批准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时间安排,收集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如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报表、计划、合同、目标考核完成情况等,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有关情况,必要时可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前调查研究。

(二)拟定审计方案。经研究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后,拟定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计划),经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查和批准后实施,重大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应报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审计项目名称
2.审计目标、范围、内容、重点、实施步骤
3.审计方式(现场审计、送达审计、委托审计)
4.人员分组分工
5.工作时间
6.其他应准备的事项。

(三)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包括项目审计通知书和审计调查通知书。般项目审计应在审计实施5日前以电传或邮寄方式通知被审计单位,并同时通知所在区域分公司特殊要求的项目审计和经济案件的核查,可以不事先通知被查单位。

审计通知书主要内容包括:

1、被审计单位名称
2、审计项目名称,审计范围、内容和时间
3、要求提供的资料及被审计单位对资料真实性的承诺
4、对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

5、审计组的其他工作要求
6、审计组组长及其他成员。

需要被审计单位自查并提供自查报告的,应当在审计通知书中写明自查的内容和报告要求、期限。

一些内容单一业务简单的例行审计或检查,如对财务、资产的清查盘点、内部控制的测试、经济合同和工程决算的签证审计等,可以不下达审计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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