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项目相关培训
发布时间:2023-10-07
房屋征收项目相关培训
01
评估机构根据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房屋用途和建筑面积等内容出具的分户评估报告可作为补偿依据,被征收人拒绝履行配合协助义务导致无法评估的,应承担不利后果——孙德兴诉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行政补偿案
本案要旨:被征收人拒绝履行配合与协助的义务导致无法评估,在此情形下,评估机构根据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房屋用途和建筑面积等内容,结合涉案房屋外围勘查情况,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并出具分户评估报告,程序并无不当。故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可将上述分户评估报告作为补偿依据。在决定中载明被征收房屋的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经入户按实评估后,按规定予以补偿,保护了被征收人依法可能获得的权利。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典型案例(第二批)2018.5.15
02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中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高菊香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屯市人民政府、北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赔偿案
本案要旨:根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里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涉案被征收房屋为土木结构,住宅用途,而其提供的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购买的房屋为框架结构,商服用途,明显不属于类似房地产。故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日期:2018-03-21
03
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的确定应当结合《征补条例》有关“公平补偿”条款,作统一的法律解释——居李等3人诉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
本案要旨:对法律法规中有关“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规定,应当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公平补偿”条款,作统一的法律解释,而不能静止、孤立、机械地强调不论征收项目大小、征收项目实施日期、以及是否存在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单方责任,也不考虑实际协议签订日或者补偿决定作出日甚至实际货币补偿款支付到位日的区别,均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作为评估时点。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日期:2019-01-03
04
土地使用权系评估被征收房屋价值时应考虑的因素——范永明诉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及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本案要旨:对于涉案院落面积是否应予补偿的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关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系评估被征收房屋价值时应考虑的因素。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日期:2019-04-22
05
房屋征收范围内标准样本住宅房屋的评估应按照法定程序选定价格评估机构,并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作为评估时点——周雨根诉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征收案
本案要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内标准样本住宅房屋的评估价,系用于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依据之一,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程序选定价格评估机构,并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作为评估时点则更加合理。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日期:2018-08-13
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九步
1、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市、县人民政府认为土地征收符合《土地管理法》是土地征收程序正式启动的标志,其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和土地现状、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
2、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市、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力量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准确掌握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
3、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市、县人民政府还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征收土地的社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4、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在对土地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要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征收土地。
5、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6、组织听证
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多数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7、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市、县人民政府要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是征地报批的前置条件。
8、报批土地征收
所有前期的征地程序都完成后,报有批准权的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征收。
9、实施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申请经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征收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 项目开始之前对当地政策进行梳理,了解当地征收补偿标准的涵盖范围。不同地市标准略有差异,特需注意房屋价值是否包含装修。
2. 明确委托方、产权方、项目名称、评估范围及价值时点等
3. 制表,在现场勘查之前,把可能需要登记的项目做成电子表格。
4. 现场登记清晰,比如主房、耳房、厨房或者东户西户等标记清楚,在后期复核过程中清晰明了,不可混为一谈。例如:同类型的房屋、构筑物、装修等不可直接进行合并。
5. 若房屋包含装修,则在现场登记时需对房屋的装修程度进行清晰的描述。
6. 现场勘查切记准确、明细、速度要快、少说话、多做事。
7. 当天完成电子表格的登记,照片的归纳整理,照片的拍摄需注意宏观及局部的多方位拍摄。
8. 测算过程中,必须列明公式。
9. 与产权方不可私下接触,不可私报数据。
10. 坚守准则,又要灵活。